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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DSA等核技术应用项目 竣工(分阶段)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2-11-17 来源:浏览量:3390

2022年9月17日,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根据《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DSA等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分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合肥市庐阳区淮河路390号,项目内容为:本部院区急诊住院综合楼6层西北侧介入科建设1台DSA,型号为ARTIS pheno(管电流:1000mA,管电压:125kV);在负2层放疗中心建设1台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型号为Vital Beam(能量:6MV、10MV,电子束最大能量18MeV,6MV FFF最大剂量率1400cGy/min,10MV最大剂量率600cGy/min),为Ⅱ类射线装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DSA等核技术应用项目于2020年11月20日通过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皖环函【2020】633号),医院分阶段建设了《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DSA等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项目建设内容,目前已建1台电子直线加速器和1台DSA,即为本次验收项目。同时,针对六层DSA机房的变更内容,于2022年编制了《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该报告已在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备案。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已依法取得并及时申请换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证书编号为皖环辐证【00163】,有效至2023年11月8日。许可种类和范围为: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三)实际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项目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项目机房外50米范围(辐射环境),200米范围(声环境)。

二、工程变动情况

门急诊住院综合楼6层介入科DSA项目和负2层放疗中心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项目按照环评报告表及环境保护厅的要求建设,无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项目诊疗时产生的医用器具和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用辅料等固体废物,工作人员及患者工作就诊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是工作人员及患者在工作就诊过程中所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

(三)废气

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应用和DSA应用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氮氧化物、臭氧等废气。DSA在曝光过程中,空气在X射线作用下分解产生少量的臭氧、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加速器开机治疗时,高能X射线电离空气会产生少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

(四)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通排风系统的风机。

(五)辐射

本项目主要是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DSA运行过程中产生的X射线。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环保设置处理效率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固体废物治理设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项目诊疗时产生的医用器具和药棉、纱布、手套等医用辅料等固体废物,工作人员及患者工作就诊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本项目不增员,不额外增加生活垃圾。

(二)废水治理设施: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是工作人员及患者在工作就诊过程中所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依托医院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是可行的。

(三)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气主要是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和DSA项目在运行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氮氧化物、臭氧等废气。

DSA在曝光过程中,空气在X射线作用下分解产生少量的臭氧、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但是其排入大气后会自行分解为氧气,经DSA机房内的独立设计排风系统(风量1600m3/h)处理后,出风口高度3m,排风管道最终引至污物通道北侧外墙处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加速器开机治疗时,高能X射线电离空气会产生少量的臭氧和氮氧化物,通过加速器内的排风系统及时将废气排至室外。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治疗室容积约为360m3,共安装1台排风机(排风量设置为11000m3/h)、1台送风机(风量2500m3/h),换气次数每小时大于7次,24小时不间断换气,加速器机房外排风管道与排风竖井相连,排风口位于楼顶东北侧。

(四)噪声治理设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通排风系统的风机。本项目DSA机房排风机型号FCJ-112,噪声源噪声值42dB(A),噪声较小;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机房排风机型号HL3-2A,噪声源噪声值58dB(A),噪声较小。

(五)辐射防护设施: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机房周围辐射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中对施工噪声、扬尘的管理和控制措施,将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运行期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周围辐射剂量达到验收执行标准《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要求,人员年有效剂量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限值要求。

六、验收结论

综上所述,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已基本落实直线加速器、DSA等核技术应用项目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具备了机房应用所需的安全防护措施条件,其运行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符合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的要求。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

七、后续要求

项目运行期,我院还应做好以下工作,加强日常管理。

(一)进一步完善辐射安全管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修订辐射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意识,定期开展自测,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安全运行;

(二)及时组织新进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安全工作人员培训,做到持证上岗;进一步加强辐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管理,严格落实定期送检制度;

(三)完善并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辐射应急预案,每年1月31日在全国核技术利用安全申报系统上报上一年度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报告。

八、验收人员信息

参加验收人员的基本信息见附件(会议签到表)。

 

附件:

附件1: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DSA等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分阶段)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附件2: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直线加速器、DSA等核技术应用项目竣工(分阶段)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