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召开供应商代表接待管理专题布置会。根据国家卫健委颁布的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4年)文件要求,做到“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市一院制定《供应商代表接待管理办法(试行)》,旨在推动供应商代表接待管理办法的落地,规范供应商代表接待工作流程。该项工作由纪委牵头,通过搭建阳光沟通平台“开前门、堵后门”,有效规避供应商代表与招标、物流、药学等重点部门私下接触的廉政风险,将过去“躲躲藏藏、遮遮掩掩”的业务沟通方式展现在阳光下,积极探索构建“亲清”的医企关系。综合督查办公室、招投标中心、物流中心、药学部、讯息中心、总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纪委副书记程国蓉围绕“供应商代表备案登记、预约接待、医院内部督导检查和相关处罚规定”等内容,详细解读了《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供应商代表接待管理办法(试行)》,要求供应商代表在本院开展业务活动必须参照“三定三有”原则,即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同时要求供应商代表与医院签署《廉洁诚信承诺书》,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随后,纪委书记、监察专员李博文对相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各部门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接待管理规定,积极转变作风,从小事入手、从小节抓起,做到守规矩、知敬畏、明底线。